娄发改服务〔2021〕369号

各县市区发改局、财政局,娄底经开区产业环保局、财金局,万宝新区产业发展局、财金部,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娄政发〔2019〕7号)、《娄底市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娄财外〔2019〕278号)等有关规定,现就组织申报2021年度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五大载体工程)专项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申报条件及申报数量

 

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关键领域、新兴行业发展有关事项等,重点支持以下方面:

 

(一)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育苗工程项目

 

1、支持重点:创意经济、分享经济、体验经济、平台经济等新型服务业态和在商业模式、品牌创新、管理创新、产业融合等方面取得成效,具有示范作用的企业或项目。

 

2、申报条件:有较强的产业形态或商业模式创新性、行业示范性、产业带动性、资源整合性,有合理可行的盈利模式和较好的成长性。对具有原始创新和盈利能力较强的项目,根据包容审慎原则,可以适当放宽参评条件要求,入统在库企业申报项目优先支持。

 

3、申报安排:原则上,市直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可推荐申报1-2个项目(总数不超过6个项目),娄星区推荐申报5个项目,经开区、万宝新区分别推荐申报项目2个项目,涟源市、冷水江市、双峰县、新化县可分别推荐申报项目3-4个项目。

 

)服务业补短板工程项目(服务业公共平台建设项目

 

1、支持重点:新建的研发设计、检测检验认证、软件信息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商务咨询、会展服务、文化创意、电子商务、两业融合、对外贸易等服务业公共平台(不含基础设施)。

 

2、申报条件:在建项目;项目总投资规模不低于200万元;建设资金足额筹措到位。其中,生产性服务业公共平台、两业融合创新平台、对外贸易开放平台优先支持;入统在库企业申报项目优先支持。

 

3、申报安排:原则上,市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可推荐申报1个项目(总数不超过5个项目),各县市区可分别推荐申报2个项目,经开区、万宝新区可分别推荐申报1个项目。

 

)服务业集聚示范发展工程项目

 

1、支持重点:第二批市级服务业示范集聚区内示范性建设项目。

 

2、申报条件:经创建认定的第二批市级服务业示范集聚区;建设项目业主必须为集聚区内企业;其他条件不低于服务业公共平台建设项目申报条件。

 

3、申报安排:每个集聚区可以推荐申报1个示范性建设项目。

 

)服务业品牌标准创建工程项目

 

1、支持重点:服务业品牌创建项目,标准制定及标准化试点项目。

 

2、申报条件:服务业品牌创建项目须为2020年及以后经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定项目。服务业标准制定及标准化试点项目须为2020年及以后经省、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或验收合格的项目。

 

3、申报安排:根据年度实际创建情况据实申报。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粮食局组织推荐参评项目。

 

(五)物流龙头企业奖励项目

 

注册地在娄底且2021年度首次获评的国家3A、4A、5A级物流企业。

 

(六)市委、市政府批准事项及相关服务业重要事项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应符合娄政发〔2019〕7号文件明确的发展方向和领域,符合娄财外〔2019〕278号明确的基本条件和上述支持重点;

 

(二)企业或项目单位拥有自有固定场地或自申报日计算3年及以上期限场地租赁合同;

 

(三)项目单位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和重大税收案件当事人名单;

 

(四)此外,根据支持方式和类别的不同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投资补助类项目主要包括新业态新模式创新项目、公共平台建设项目、集聚区内示范性项目等)。项目资金已落实且具备年内开工条件或已开工建设,一般2年内能建成;其中,公共平台和集聚区内示范性项目需在“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www.hntzxm.gov.cn)获取项目代码和履行必要的审核(备案)等相关手续;涉及新增用地的项目,用地手续应齐全;经信息比对,同一项目不存多头申报、重复安排现象;

 

奖补类项目主要包括服务业品牌标准化奖励项目物流业龙头企业奖励项目服务业品牌项目应有认定证明,服务业标准化奖励项目应有评估验收通过的文件或证明。物流业龙头企业应有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公布的正式文件。

 

)申报程序

 

1、市相关单位推荐项目由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2、县市区项目由县市区发改、财政部门对项目进行初审、比对、实地核查、推荐,联合行文报送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3、服务业品牌、标准化试点项目分别由市商务粮食局、市市场监管局组织申报推荐,经审核汇总后正式行文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4、物流龙头企业由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审核汇总。

 

三、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项目单位按要求编制《娄底市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五大载体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见附件1)。应严格按规定格式编制,A4纸打印,胶粘装订,纸质档一式叁份报市发改委(2份)、市财政局(1份)。

 

(二)组织申报单位需报送请示文件、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1、2-2)、申报承诺函(见附件3)等。以正式文件一式三份报市发改委(2份)、市财政局(1份)。

 

(三)资料报送时间截止2021年11月15日,逾期申报或申报资料不全者,一律不予受理。以上资料报送纸质档的同时报送电子档。

 

(四)组织申报单位要指导项目单位(企业)认真编制好资金申请报告,提升申报质量。对申报项目市级将根据评审和考察情况择优安排。

 

四、申报管理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项目筛选和组织申报工作,对项目实施主体和上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时效性负责。各地各有关单位申报项目质量及扶持项目实施情况,与今后的项目资金扶持挂钩。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虚报、骗取财政专项资金,对违反规定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市发改委联系人:罗晶兰,电话:0738-8269933,邮箱:56563552@qq.com。

 

市财政局联系人:张  丽,电话:0738-8214055。

附件:1.娄底市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五大载体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

 

2-1.娄底市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五大载体工程)专项资金项目投资补助类汇总表

 

2-2.娄底市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五大载体工程)专项资金项目奖补类汇总表

 

3.娄底市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五大载体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承诺函

附件1-3

 

 

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娄 底 市 财 政 局

 

2021年11月3日